基本信息
专业编码:0403-3
专业名称:汽车维修
培养目标:培养从事汽车维修的高级技能人才(高级工)。
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:汽车维修工
学习年限:2年(达到中级技能水平学生),3年(高中毕业生),5年(初中毕业生)
对应或相关职业(工种):汽车维修工(4-12-01-01)
对应上下级专业编码:0403-2、0403-4
职业能力
具有积极的人生态度、健康的心理素质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;具有获取新知识、新技能的意识和能力,能适应不断变化的职业社会;熟知汽车维修与检测的各项法规和条例,遵守汽车维修的作业规范和流程,具有安全意识,重视环境保护,并具有独立解决非常规问题的基本能力;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。同时具有下列专业能力:
1.能诊断、排除汽车综合故障。
2.能执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程序、项目和技术要求及调试方法。
3.能进行多工位维修作业。
4.能组织实施汽车一、二级维护作业。
5.能进行过程检验与竣工验收。
主要教学内容
金属工艺、汽车构造与拆装、汽车修理工艺、汽车故障诊断与排除、汽车电控技术及应用、汽车综合检测、汽车驾驶技术、汽车维修专项技能等。